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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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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产品名
有效期
产品编号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商品名/品牌 主要成份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尼美舒利。 性状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详见说明书 功效与作用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 用法用量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严重凝血障碍者。 严重心衰患者。 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肝功能损害患者。 注意事项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相互作用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由于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他蛋白结合药物。呋塞米影响尼美舒利的吸收,使尼美舒利的AUC值下降约25%;非诺贝特、甲苯磺丁脲、水杨酸可将尼美舒利从血浆蛋白上置换下来,呋塞米、格列苯脲及治疗剂量的华法林对尼美舒利与蛋白的结合率无影响。 贮藏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密封。 有效期 根据监管要求:处方审核通过后显示说明书,请下载APP开具处方单后查看。 24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826 生产企业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名称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826

分类 抗菌消炎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发布者 广东阿陀堂医药有限公司

尼美舒利口腔崩解片() 细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