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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泰诺林)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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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泰诺林)
产品名
有效期
产品编号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商品名/品牌 泰诺林 主要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酸32毫克,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枸缘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使用红色素和食用香精。 性状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味甜,水果香味。 功效与作用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用量杯量取,用后请洗净量杯。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 1~3 12~15 3 4~6 16~21 5 7~9 22~27 8 10~12 28~32 10 一日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 有效期 36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06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商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泰诺林)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泰诺林)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06

分类 抗菌消炎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发布者 广东参泰林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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