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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C片(恒健)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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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
维生素C片(恒健)
产品名
有效期
产品编号
温馨提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维生素C片 通用名称 维生素C片 商品名/品牌 恒健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略带淡黄色片。 功效与作用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嚼服。每天两次,每次两粒。 副作用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玻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相互作用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18 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171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商品名称 维生素C片(恒健)

通用名称 维生素C片(恒健)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171

分类 肝胆用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发布者 广州市宝芝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龟岗店

维生素C片(恒健) 细节图